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施工合同风险防范的发展趋势 |
作者:佚名 |
来源:互联网 |
点击量: |
发布时间:2009-1-7 14:22:35 |
行义务,保证施工合同的圆满实现,这就需要制定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。在整个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,对第一项工作,施工企业都要严格管理,妥善安排;记录清楚,手续齐全,否则会造成差错引起合同纠纷,给企业带来不应有的损失。 四、合理转移风险
对于预测到的合同风险,在谈判和签订施工合同时,采取双方合理分担的方法。但由于一些不可预测的风险总是存在的,因而合同中始终存在一定的缺陷,双方的责权利不可能绝对平衡,承包人就存在一定的风险。因此对不可预测风险的发生,在合同履行过程中,推行索赔制度是转移风险的有效方法,尽可能把风险降到最低程度。在实际工程中,索赔是双向的,承包人可以向业主索赔,业主也可以向承包人索赔,但业主索赔处理比较方便。它可以通过扣拨工程款及时解决索赔问题,相反,承包人向业主索赔处理较为困难。或因工程索赔制度问题未普遍推广,承发包双方对索赔的认识都不够深刻,作为承包人要增强市场意识、法律意识、合同意识、管理意识、经济效益意识外,更关键的是要学会科学的索赔方法。科学的索赔方法在于承包人必须熟悉索赔业务,注意索赔策略和方法,严格要求按合同规定要求的程度提出索赔,努力促进索赔制度得到健康地开展,把开展索赔工作成为合理合法的转移工程风险的主要手段。 按照FIDIC条款,存在索赔这一项,针对业主来说,本质上是指因业主安排失误、不可抗力、非乙方过失造成损失,向业主寻求赔偿。但是在国情条件下,实际上顺利通过的索赔几乎没有,关键是政治影响不好,如果索赔成功,则表示业主承认了自身的错误或业主的无能,尤其对业主各位领导的业绩很不好,在审计时问询索赔款项也不好通过,审计会抓住这些检查是否业主有重大失误或变相的行贿受贿。上级领导检查,会感到这个指挥部负责人员工作无能,造成“下面”的人向“上面”的人要钱的“不良”印象,归根到底还是目前国情中怪异的“等级”和“政绩”因素上一页 [1] [2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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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录入:21cpmzhang 责任编辑:21cpmzhang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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